Monday, December 6, 2010

當前技職教育的政策 之 辦理綜合高中教育,促進學生適性發展

台 灣地區的高級中等教育,一向採取普通教育與職業教育分流的學制,六○年代以來,由於重視基層技術人力的培養,大量擴充高職教育容量,導致高中高職學生數目 高達到三比七的結果。大量國中畢業生進入技職教育體系,培育了量豐且質佳的基層技術人員,對國家經建發展的貢獻,功不可沒。可是,近年來國民所得大幅提 升,希望接受高等教育的意願增強,又產業型態轉變,中高級人力需求增加,導致國中生升學普通高中的競爭壓力日增。一般教改人士希望增加高中教育容量,以減 輕升學競爭壓力,並主張以綜合高中為主流。
綜 合高中係指學生不分種族、宗教、社經地位,可以在多元化的學程中,自行決定修習偏重學術的、或偏重專業的課程,或是兼重兩者的綜合性課程。綜合高中學生通 常也要加強基本能力的學習,若是學生已決定學習某項專業,也可儘早開始;對於學習表現優異的學生,可以安排至附近大學或社區學院修習大學先修課程。這樣的 課程設計,較符合民主、平等的真諦,也較能符應高科技發展的人才培育需求,更能充分提供學生適性發展的機會,遂成為世界各國逐漸仿效的新學制。
  
    民國八十三年第七次全國教育會議之決議,希望試辦「區域性綜合中學」。隨後,教育部發表之「中華民國教育報告-邁向二十一世紀的教育遠 景」,即表明「推動綜合中學試辦計畫,提供學生多元教育管道」,並隨即著手規劃試辦綜合高中課程實驗,自八十五學年度起試辦三屆五年。民國八十五年十二月 行政院教育改革審議委員會在歷經二年的深入研究,提出「教育改革總諮議報告書」中也建議:「高級中等學校,應朝綜合高中的方向調整,建立以綜合高中為主體 的高級中等學校制度」;「在長程方面推行綜合高中為主的學區制」。因此,於民國八十七年修正「綜合高中試辦計畫」,刪除試辦三屆五年的限制,規劃繼續擴大 推動。民國八十八年七月「高級中學法」通過之後,綜合高中已正式成為高級中等教育的一種型態。

No comments:

Post a Comment